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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时间:2017-03-24 来源: 作者: 供图: 编辑: 浏览:

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经研究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清明节,星期二),共计三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补上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值班,遇有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;各单位负责人和所有干事以上管理干部、辅导员要保持通信畅通。

董事长办公室

2017年3月24日

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经研究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清明节,星期二),共计三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,补上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值班,遇有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;各单位负责人和所有干事以上管理干部、辅导员要保持通信畅通。

董事长办公室

2017年3月24日